离婚协议的各种坑必须要警惕编者按 离婚协议写不好,就会为未来埋下各种隐患,咱们今天只说说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方面的问题。 ![]() 坑一:双方无共同财产、无共同债务 双方怎么可能一点财产都没有? 债务没有倒是有可能。之所以写没财产,可能不想让人知道有什么财产?或双方私底下协商好了,分完了,不想写进离婚协议。可是,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只是口头约定,但没写进离婚协议,私下也没有另外协议,一旦发生争议,该怎么解决呢? 财产在谁手里、在谁名下,谁就占了便宜,那另一方就吃亏了,打官司吧,可若是没有真正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者其他证据,想要打赢这场官司很困难。 坑二:各自财产归各自,各自债务归各自,无争议 各自财产、债务归各自,看起来分清楚了,实则不然。 这种情况下,需要双方如实坦白所有的财产及债务情况,要列出清单,双方互相都有权利知晓婚后的全部财产及债务情况,双方签字确认清单。然后,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,同时应该附上一句:见财产清单。 如果没有财产清单,若一方隐瞒了名下财产或代持的财产,你怎么去维权呢?对方说了:“我和你说好了呀,各自财产归各自,包括了所有啊,你不记得?” 面对如此有心机的前任,你大多时候也只能是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。 坑三:婚内财产归某方所有,某方净身出户,无争议 这么写离婚协议的至少出于二种可能:一是一方犯了不可饶恕的大错,自愿放弃财产,而前提是有孩子,心里想: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。财产给了女方就等于给了自己的孩子,留个念想,日后还有机会复婚。 第二种情况多半是假离婚,假离婚的情况也很复杂,各种原因,真真假假,在此不再展开赘述,咱就说财产的事。一旦弄假成真,获得财产的一方不复婚,找了别人要结婚,没得到财产的一方一定特别不甘心,想要重新分割财产,就得打官司,可你怎么证明当初“财产没有分”,“假离婚财产分割是不真实意思,双方有约定”,可是你的约定在哪呢? 因此,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结婚也不能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,不为未来留隐患。 坑四:房产归某方所有,等多少天后某某方还清贷款后过户到某方名下 离婚时,房子在一方,有贷款,两个人协商好,并交换了其他条件,约定(假设男方名)男方在离婚后一个月后还清贷款,将房子变更过户到女方名下。 然后,离婚后,男方并没有还贷款,也不打算还,女方无奈去起诉,可是法院说了,一个月后还贷,也并没有说具体哪一天还完,怎么判呢?即便是约定了一个月内还清,他不还,法院也不好判。 对于这个约定来说就是鸡肋条款,难以实现。一般的贷款期限都是二三十年,你就只能慢慢等他还完贷款再说了。 打官司不容易吧? 坑五:房产归某方所有,某方负责偿还贷款 房子归女方所有,男方负责还贷款。这么约定的情况下多半是男方名义贷款,双方谈了条件,男方愿意把房屋归女方并自愿负担贷款。 然而,一旦男方离婚后不还贷款,房子就有可能被银行起诉拍卖,最后所得款归男方,女方到最后可能什么都得不到。 就算是男方经过若干年还清了贷款,房产证是他的名字,他可以卖房子,还贷期间也可以卖房子。 所以,这条款考验的是人品。 坑六:双方同意房子归孩子,待孩子成年后,双方需要共同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两个人离婚就一套房子,如何分割达不成协议,最后决定房产归孩子。但约定等孩子长大成年以后再过户。 这么约定有二种可能,一是还有贷款,二是觉得孩子小,过户了不放心,担心抚养孩子的一方处置房子。这个期间,房子还在一方名下,他实际上控制着房子的所有权利,可以出租、出售。等孩子长大,一旦掌握着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变卦,那这房子也就不一定是孩子的了。 坑七:某方放弃房子所有权,享有居住权,房子归某某方和孩子共有 表面上看,房子归了一方和孩子,得到房子的一方很有利,可是,房子设置了居住权,而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,居住权可以登记,是受到法律保护的。这居住权一旦设立和登记,你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解除,除非与对方协商,得满足对方开出的条件。 ![]() 综上所述,离婚协议是不是存在着各种隐患?我这仅仅罗列了其中一部分,还有更多的我以后慢慢分享。总结一条,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时必须走法院,没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时及时过户。 需要审阅离婚协议和代写离婚协议的请联系我们,服务不免费哦!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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